關於駕照
介紹在日本駕駛時所需的駕照與相關文件。
近年來,使用僞造國際駕照租車的問題越來越多。因此,如果顧客的護照和國際駕照的發行國家不同,工作人員可能會檢查您護照上的出入國記錄。如護照上沒有國際駕駛執照發行國的出入境紀錄,則需要出示發行國的居住證明,請記得攜帶。
如無法確認國際駕照確實是由持有者本人向發行國認定的機關申請核發,並且其本人無法證明所持國際駕照的有效性,我們將拒絕租賃。
*租借W6車型時,需要持可駕駛10人車的有效駕駛執照。
持有國際駕照的顧客
必須持有護照和有效的國際駕照。
國際駕照須符合《1949年日內瓦國際道路交通公約》。
※國際駕駛執照的有效期為發行後1年,在日本的有效駕駛期限為自入國日起1年 (由護照上進入日本國的年月日蓋章確認) 。
※如果您使用“自動門”過關,請在過關後向工作人員獲得入境印章(或上陸許可貼紙)。如果您沒有印章(或上陸許可貼紙),您將無法租車,因為無法確認您的入境日期/再上陸日期。
※如果是有在日本居民登記簿中被紀錄或有進行外國人登記的人,在離開日本後不到 3 個月 (不是合算,而是連續) 的時間內重新進入日本,則此重新進入日本的日期將無法被視為“上陸日” (“上陸日”用以計算國際駕駛執照可以使用的有效期限) ,我們將無法租車給您因為您不符合在日本駕駛的規定。
國際駕照
有效的駕照
※國際駕駛執照的有效期為發行後1年,在日本的有效駕駛期限為自入國日起1年 (由護照上進入日本國的年月日蓋章確認) 。
※如果您使用“自動門”過關,請在過關後向工作人員獲得入境印章(或上陸許可貼紙)。如果您沒有印章(或上陸許可貼紙),您將無法租車,因為無法確認您的入境日期/再上陸日期。
※如果是有在日本居民登記簿中被紀錄或有進行外國人登記的人,在離開日本後不到 3 個月 (不是合算,而是連續) 的時間內重新進入日本,則此重新進入日本的日期將無法被視為“上陸日” (“上陸日”用以計算國際駕駛執照可以使用的有效期限) ,我們將無法租車給您因為您不符合在日本駕駛的規定。
擁有法國、德國、瑞士、摩納哥、比利時、台灣及駕照的顧客
根據日本交通條例,駕車過程中必須攜帶下列文件。請在出發店鋪向本公司工作人員出示。
※如果您使用“自動門”過關,請在過關後向工作人員獲得入境印章(或上陸許可貼紙)。如果您沒有印章(或上陸許可貼紙),您將無法租車,因為無法確認您的入境日期/再上陸日期。
※如果持有指定外國駕駛執照,且有在日本居民登記簿中被紀錄或有進行外國人登記的人,在離開日本後不到 3 個月 (不是合算,而是連續) 的時間內重新進入日本,則此重新進入日本的日期將無法被視為“上陸日” (“上陸日”用以計算外國駕駛執照可以使用的有效期限) ,我們將無法租車給您因為您不符合在日本駕駛的規定。
有效的本國駕照
有效的駕照
官方翻譯文件
正式翻譯文書的獲取方法
日文的官方翻譯文件請透過下述機關獲取。
・駕駛執照的發行機構或對應國家的大使館或領事館
・一般社團法人日本汽車聯盟 (JAF)
・德國自動車聯盟 (ADAC) ※僅限德國駕照
・台灣日本關係協會 ※僅限台灣駕照
・ ZIPLUS Co., Ltd. ※僅限台灣駕照